我認為,去大賣場買東西,
應該是夫妻之間共同的責任。
換言之,我不認為那是誰陪誰去,
因為那是大家共同應該為這個家付出的。
我認為,
如果只是一起去大賣場買東西、一起去看醫生、吃飯,
就叫做陪對方,
那或許太狹隘了!
一種說不上來的感覺,
沒有生氣,
卻提不起勁,
因為,
原來那樣就叫做陪對方。
今天,
我們一起牽著手,
走在忠孝東路上,
雖然那是出去看醫生之後的一個小小的徒步時間,
卻讓我現在非常懷念,
原因是,
雖然那樣不是逛街、不是逛百貨公司,
卻讓彼此心靈互相交流的時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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